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了枣强165兆瓦风电项目的临时用地申请。项目涉及枣强县内多个村庄,共计40.9911公顷的用地,其中包括大量农用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相关用地手续、补偿和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核,临时用地期限至2026年7月30日,使用期间需遵守不改变
地块用途的规定。项目须在期限届满后恢复土地原貌,并缴纳相关税款。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近批准了枣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申请的165兆瓦风电项目临时用地。该项目位于枣强县的大营镇、新屯镇、思察镇和张秀屯镇,共涉及58个村子。项目总占地40.9911公顷,其中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的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达到29.1379公顷。所有用地的权属清晰,补偿已落实,并且已签订了临时用地合同。经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的审查,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已获得批准,并缴纳了复垦保证金。
临时用地的批准期限到2026年7月30日。项目期间,严禁改变地块用途,不允许建造永久性建筑或出租、抵押土地。涉及林地和草原的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两年。根据法律规定,项目到期后必须恢复土地原貌,并在相关税务机关缴纳耕地占用税。
此次批准的枣强风电项目在推进绿色可再生能源的同时,也面临着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挑战。大规模临时占用农用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虽然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审批,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何保障土地不被永久性破坏,以及在使用期结束后能按时复垦,都是对项目方的考验。风电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不仅体现在绿色能源的生产上,更需要在资源使用和环境保护之间找到平衡。此次项目的用地中涉及的园地和林地,也需特别注意保护,确保不会对当地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督,确保项目在合规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同时也期望项目方能积极履行复垦义务,为构建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