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公土告字[2020]86号
根据衡水市桃城区土地管理委员会2020年11月19日(2020)11号会议纪要、衡桃资规公字(2020)5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城分局委托,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19)002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衡水市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解决之前,我单位组织的公开招拍挂活动均不得参与竞买。
三、2018-桃(棚改)39号地块起始单价为207.95万元/亩,起始总价11826.1165万元。
与周边地块统筹考虑,设置1处公厕。该宗地是北沼棚户改造项目。需提供回迁建筑面积22716.22㎡。
相关事宜由衡水市桃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衡公土告字[2020]87号
根据衡水市桃城区土地管理委员会2020年11月5日(2020)10号会议纪要、衡桃资规公字(2020)3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城分局委托,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
受让者必须按照《2020-桃(居住)41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2020规划条件(桃)-042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衡水市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解决之前,我单位组织的公开招拍挂活动均不得参与竞买。
三、2020-桃(居住)41号地块起始单价为194.73万元/亩,起始总价18541.76万元。
配建幼儿园面积不低于3300㎡,菜市场面积不低于600㎡,3处公厕,垃圾收集站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设置。另出让两地块,用途为文化设施,详细信息如下


来源: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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