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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意见"别墅一个不许建 保障性住房备"足量"

河北新闻网  2014-07-04 10:01

[摘要] 河北新闻网7月2日讯(记者杨林)“别墅类用地一律不批”,“居住区也要主打“环保牌”.......。6月24日,河北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居住水平、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河北新闻网7月2日讯(记者杨林)“别墅类用地一律不批”,“居住区也要主打“环保牌”.......。6月24日,河北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居住水平、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五个方面做出了宏观的指导性要求,未来三年,将开展房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产领域违规开发建设销售等行为。

别墅类用地一律不批

根据《意见》要求,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保障性住房用地要足量保障,高档住宅用地严格控制,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同时,严格居住用地管控,对规划确定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和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严格执行落实,不得突破和随意调整。

住宅开发项目必须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门诊所、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场所、便民店、社区服务中心、公厕等配套设施,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

对保障性住房,坚持租赁为主,保租控售,满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多元化的保障需求。完善纠错机制,对非法占有保障性住房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民营资本、企业及非营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体制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此外,《意见》还要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要求各类住房建设项目要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居住区也要主打“环保牌”

《意见》还要求,要不断提升居住水平,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扶持建设一批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国家和省级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同时,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型建筑,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和绿色建筑评价。

在住宅配套设施中,也要突出绿色生态理念,因地制宜建设雨污分流,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系统,加强透水性道路建设,增强城市防水排涝能力。推进垃圾分类收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加快社区公园、游园、林荫路、林荫广场建设,提升改造现有公园绿地,推广下沉式绿地建设等。

此外,鼓励企业采用菜单式集体委托方式进行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结合,引导住宅品质整体升级。

年底前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制”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监管力度,在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均进行强化。

其中,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设区市,要加快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力争2014年底前全省设区市区全部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预售和广告宣传。

此外,河北省还将在全省范围开展房地产市场三年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销售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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