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1月16日至17日,衡水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改善。
衡水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1月16日至17日,衡水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改善。较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经市环保局与市应急办、市气象局会商,报请市政府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衡水市于11月16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
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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