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启动以来,衡水市工商局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 相统一,着力构建部门协同 、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市场 新格局,不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走向深入。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启动以来,衡水市工商局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 相统一,着力构建部门协同 、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市场 新格局,不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走向深入。
衡水市工商局专门成立了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将改革任务逐项分解、明确分工,并落实责任到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为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市工商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全市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的举措》《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学生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全民创业大力推进“个转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积极做好服务,极大激发了我市群众 创业的热情。
改革实施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同时,放宽、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制度,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按照国务院改革要求,明确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134项,保留39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有序实施审批登记程序调整后的登记注册工作。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化,市工商局实现了由“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的转变。
全市全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所谓“三证合一”,是指企业注册申请时,将工商、质监、税务分别核发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一次性核发营业执照。在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中,市工商局敢为人先,先行先试,走在全省前列。自今年6月30日起,依托全省“三证合一”网络审批平台,已经全面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流程推行“一个窗口、一个平台、一套材料、一表申请”,真正实现了“提交材料一口清,申报材料一表通, 审批提效率,企业登记减负担”。
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集体企业的注册登记由市局负责外,其他全部下放至桃城区、开发区、滨湖新区,实现了就近受理、远程核准,一日办结。缩短审批时限,将国家法定20个工作日办结的,缩短为企业设立3个工作日、变更事项2个工作日、注销企业1个工作日办结。简化 审批环节,注册登记工作全部实行“一审一核”制,将“审核合一”登记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九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即可办理。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措施推行以来,充分激发了全民创业的活力,并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快速健康发展。(记者崔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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