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市区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有效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结合市区实际,拟近期分配特做如下分配方案。
一、拟分配保障性住房房源及申请家庭基本情况
现有桃城区、工业新区、冀州区上报194户申请家庭(经济房90户、公租房二类57户、三类47户)
1、90户申请经济房家庭经逐级审核符合保障条件。
2、有充足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摇选,104户申请家庭经逐级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二类57户、三类47户)。
以上房源由市两房中心提供
本次摇号抽取住房分配顺序按申请家庭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谐、人性化、分配的原则。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的确定
由桃城区、工业新区、冀州区、滨湖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审批通过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合格家庭。
四、分配方法及程序
(一)在房源数量大于合格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数量的情况下,以上合格家庭直接进入摇号分配程序;如房源数量小于申请保障性住房合格家庭数量,在优先保证先申请家庭和享受保障家庭入住的前提下,按申请时间前后进行轮侯等待下次分配,如轮候期间超过一年,需经再次核实住房和收入情况合格后按照分配程序摇号。
(二)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报到点报到,按照申请家庭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排队进行现场抽号确定房号。
五、保障性住房摇号时间、地点、会场安全、后勤保障的安排
结合工作实际,保障性住房摇号时间确定在2018年11月16日。由住房保障科负责通知分配对象,按时参加。摇号分配住房困难家庭规模大,涉及人员多,结合天气情况,选择一个能承受此次大型活动的封闭性会场,地点选择在衡水市红旗大街温泉宾馆四楼,由住房保障科会同两房中心联络并做好会场的部署安排工作。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联系公安部门出警予以协助参加,维持秩序,并做好到场前的排队布局等工作。设置3个报道点,排成3队。本次活动约需要占用1天的时间,由办公室做好工作人员、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参加人员
为确保本次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严肃性,此次活动邀请市公证处参加并公证、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桃城区、冀州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七、工作要求及规定
(一)分配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由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对本次分配摇号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
(二)1、对于确定分配的申请家庭,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到场参加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2、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没有签定相关合同的视为自动退出保障性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