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想要用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了,衡水10月1日起将《个人信用报告》列为住房公积金贷前审查资料,具体审核标准如下:
一、信用卡: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两年内信用卡连续3次(含)以上或累计6次(含)以上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两年内贷款连续3次(含)以上或累计6次(含)以上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核算: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其他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核算,采用公积金贷款额度(见注)减去其他贷款本金余额后,且在《衡水市住房公积金有关购房贷款政策调整规范的意见》(衡房金管通〔2016〕43号)规定的贷款限额内。
(注: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缴存基数*系数*贷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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