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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这笔钱属于小区业主,很多人却不知道

房产观察家2018-09-18 14:14:48

小区里五花八门的广告越来越多,在电梯、楼道、门厅等地都能见到。

那么,你是否想过,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出租小区的广告位?这部分收入究竟应该归谁?

北京丰台区某住宅门厅处贴满广告。中新网 谢艺观 摄

近日,中新网记者走访北京多个小区发现,投放广告的商家需要与小区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广告费自然也是交给物业公司。

而许多业主则表示,物业公司在出租广告前从未征求过他们的意见,更别提把广告的收入分给业主了。

电梯广告收入应归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以电梯广告为例,我们首先看一下电梯的所有权到底归谁。

根据2000年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电梯井、楼道间、公共门厅等都属于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

举个例子,你花400万买了100平米的房子,得房率70%,实际使用面积只有70平米,被“偷”掉的30平米就是公摊面积,这里包括电梯的面积。

也就是说,业主们用4万/平米的价格买下了小区的电梯面积,而一些物业公司却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用电梯出租广告赚钱。

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的电梯广告。中新网 谢艺观 摄

某广告交易平台发布的社区宣传栏广告位。

资料图: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某小区外景。中新网 邱宇 摄

来源丨中国新闻网

编辑丨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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