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价调控目标的截止期限日益临近,截止到今天上午,本报记者统计发现,仅有银川、太原、佛山、贵阳、沈阳、昆明和岳阳等13个城市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且这些城市中,全是二线城市。
(来源:北京晚报)13城市提出房价调控目标多数与居民收入和GDP挂钩
专家认为暗含“陷阱”
房价调控目标的截止期限日益临近,截止到今天上午,本报记者统计发现,仅有银川、太原、佛山、贵阳、沈阳、昆明和岳阳等13个城市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且这些城市中,全是二线城市。
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国八条”中提出:2011年各城市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著名房地产分析师谢逸枫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3个城市有明确的量化目标,其他城市的目标都有点模糊化。因此,部分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被指成“空调”。
13城市房价调控目标
银川 涨幅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内,同比低于10%
太原 涨幅不超过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今年预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10%)
佛山 不高于本年度GDP增幅(12%)
贵阳 不高于去年平均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字统计,这一平均值为13.67%
昆明 不能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10%)
沈阳 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今年预期GDP增幅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12%)
岳阳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控制在10%以内
丹东:全地区同比涨幅将控制在9%以下,其中市区同比涨幅控制在9.5%以下
榆树:要求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
合肥: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不高于全市年度GDP、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兰州:今年兰州市房价控制目标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超过9%
西安: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年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济南: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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